承 诺 书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为进一步做好“农资经营诚信示范店”创建活动,倡导诚信经营,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树立供销合作社系统农资企业及零售店诚信守法经营形象。本店郑重承诺:
1、证照齐全,门店醒目处有“供销合作社”标识。
2、加强自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生产经营台账。
3、不经营无生产批号、无生产许可证的农资商品;不经营过期、失效、变质和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资商品;不经营假冒伪劣商品;不搞虚假广告,短斤少两,囤积居奇,哄抬价格。
4、履行法定或约定任务,加强对经销的农资商品的科技指导服务工作,引导农民安全使用农资,提供规范服务。农资销售旺季要保证供应,送货上门。
5、积极配合、支持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发现违法行为主动举报。
示范店负责人签字 县(市、区)供销社 市州供销社
(或盖章) (盖章)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