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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科学发展观引领合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编稿时间:2015-02-05 12:00 来源:未知来源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合作经济”,“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龙头企业发展”。这充分表明党和国家对发展合作经济的重视与支持,必将推动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要形式的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的蓬勃发展。我们要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充分发挥供销社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在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做出积极的贡献。

 

适应新要求  夯实发展基础

 

面对党的十七大召开后的新形势、新任务,如何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深化改革、解决制约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为合作经济持续发展夯实基础,这是我们必须研究解决的首要问题。首先,要大胆改革一切不适应合作经济发展的思想观念、体制机制和做法规定,着力营造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的发展环境。各级供销社要根据农村合作经济发展实际,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经济知识宣传活动,逐步增强农民的合作社意识,提高发展合作经济的本领。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要深入了解和掌握《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内容和精髓,加深对合作社政策和理论的认识,增加依法办社意识,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指导、扶持和服务。其次,围绕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继续按照“全面启动、分步实施、先易后难、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加快供销社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攻坚力度,广泛吸收各类社会资本,把社有企业改造成为服务“三农”且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新型企业,引领农村合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再次,结合基层供销社改造,因地制宜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各基层供销社要适应《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后的新要求,采取多种方式引导农民领办、联办企业合作社。经济实力强、服务覆盖面较广的基层社,可依托当地主导产品领办多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资产状况较差、经营难以为继的基层社,在清产核资、明晰产权的基础上,实行开放办社,积极吸收农民群众,组建种、养、加等各类专业合作社,构筑供销社服务“三农”的新平台。

 

抢抓新机遇  加快发展步伐

 

供销合作社作为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的主导力量,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面临最大的机遇是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的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推进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合作经济,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这就为供销社的改革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经过近几年的努力探索,我市供销合作经济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整体面貌还比较落后,现代流通、现代服务仍处于初步阶段,发展步伐还不快,发展质量还不高,竞争能力还不强。站在这样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能不能抓住机遇,取得发展新成果,不仅关系到供销合作社在面临国内国际更加激烈的竞争挑战面前,已经取得的改革发展成果能不能得到巩固,而且关系到在未来的发展趋势中,能不能把握主导权,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大问题。因此,这就要求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既要着眼于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又要充分认识到我们的道路还很长,困难还很多,任务还很重,千万不能懈怠,务必发扬敢为人先的精神,立足新起点,抢抓新机遇,加快发展步伐。根据全国总社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要重点构建四大连锁服务网络。一是构建农资商品连锁经营服务网络。采取改造、新建、收购、加盟等多种途径,加大对系统内外网点资源整合力度,力争到2010年,全市供销社系统农资经营网络覆盖面达80%以上行政村,市场战有率达60%以上。二是构建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在县城和中心集镇建设具有配送功能的直营中心店或区域配送中心120个,建设连锁经营网点1150个,其中标准超市150个,村级农家店1000个。三是构建农产品连锁经营服务网络。依托基层供销社、专业合作社、农民经纪人协会、行业协会,构建市、县和基层供销社三位一体,上连市场下连农户(专业社)的农产品市场购销网络,把我市的农副产品推向国际国内市场。四是构建再生资源连锁经营网络。积极探索兴办各类专业和综合性的再生资源市场,包括旧货市场、拍卖市场、报废汽车拆解回收市场,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打造新优势  提高发展质量

 

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是农业进入新阶段后,出现的一种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尚处于起步过程中,必须坚持自愿合作、分类指导、典型带动、多元发展的方针,不断提高发展的质量。

1、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要因地制宜,依托本地资源优势和产品特色,重点培育和发展一批专业型、产业型、规模型、实体型的合作经济组织,把有限的资源向优势主导产业和产品上配置,把优势产业和产品做大做强。

2、注重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农业专业合作社要注重与龙头企业对接,延长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抵御市场风险。供销合作社农产品加工、销售龙头企业,要从发展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出发,与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农民共同组建专业合作社,或与区域性的农业专业社对接,形成“龙头企业+农民专业社+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与农民形成利益共同体,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3、充分利用供销合作社的经营网络优势。各地要利用供销合作社的超市、农产品批发或交易市场等经营服务网络,以市场为导向,与农民联合组建或引导农民自建专业合作社;要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专门的交易摊位、展台,为其提供市场交易平台;选派现有职工、鼓励分流职工,与农民共同出资兴办专业合作社;积极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农产品展示展销会,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拓展市场。

4、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作与联合。合作与联合是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必然趋势。各地供销合作社要创造条件,引导、鼓励同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联合与合作,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通过扩大生产规模、共同使用商标品牌、统一享受生产技术服务及统一市场营销等途径,增强市场竞争力,抵御市场风险。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新形势,以当地的主导产业和供销合作社的主营业务为依托,成立行业协会,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行业指导、政策协调和维权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