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供〔2017〕41号
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做好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供销合字〔2017〕26号)和《关于印发<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综合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湘供合字〔2017〕4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市社制定了《岳阳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岳阳市供销合作联社
2017年7月5日
岳阳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方案
根据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做好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供销合字〔2017〕26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印发<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综合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湘供合字〔2017〕45号)的要求,结合我社综合改革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做好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是我市供销合作社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在复制推广11项经验做法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不搞“一刀切”,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借鉴吸收复制推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经验,扎实推进我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全面深入开展。
二、推广内容
(一)河北省供销合作社《推进基层社分类改造 夯实为农服务组织基础》、《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联合社 构建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建设现代化农产品市场体系 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整合经营服务资源 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的经验。
(二)浙江省供销合作社《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 打造为农服务大平台》、《创新农资服务方式 推动农资销售与技术服务有机结合》的经验。
(三)山东省供销合作社《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 开展土地托管服务》、《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 构建联合社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开展“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 促进农村发展农民致富》的经验。
(四)广东省供销合作社《加强社有企业产权业务合作 促进供销合作社上下贯通》的经验。
(五)河北、浙江、山东、广东省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建设现代流通服务网络》的经验。
三、工作目标
全面推广全国总社提炼总结的综合改革试点成熟经验,参照借鉴河北、浙江、山东、广东四个试点省全面深化综合改革的11项成熟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各县市区实际,在全市供销合作社复制推广,确保试点经验在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落地生根,努力把我市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四、主要任务
(一)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在充分认识复制推广试点经验重要意义和必要性的基础上,借助市供销合作社门户网站、岳阳日报、电视广播等媒介,加大对全国总社提炼总结的11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做法的宣传力度。同时,对复制推广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做法和成功事例及时进行宣传推介,营造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交流学习,提高服务能力。根据实际需要,市社今年组织县市区供销合作社主任到山东潍坊市、高密市参观学习试点经验。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组织基层社主任及相关工作人员到浙江、山东等地学习考察。
(三)试点引领,推动经验落地。按照全国总社、省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部署,做好湘阴县供销合作联社“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联合社,构建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试点,华容县供销合作联社“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建设现代流通服务网络”试点和平江县供销合作联社“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促进农村发展农民致富”试点工作,认真总结3个试点县的经验做法,创造性地与复制推广11项经验做法结合,补足短板,推动岳阳市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向纵深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要深刻认识综合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成立综合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领导机构,落实专人,明确工作分工,狠抓工作落实。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要高度重视,把推广全国总社提炼总结的11项经验做法作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因地制宜制定推广计划,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落实责任分工。请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于2017年7月30日前,将本地区综合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计划报送市社,每半年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同时,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综合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支持。
(三)强化考核,增强实效。市社将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列为重点督办事项,适时开展督查督导工作。各地综合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情况纳入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业绩考核范围,对考核情况进行公布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