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 和市委、市政府的方针、政策;向市委市政府反映农民社员的合理要求;协调与政府 有关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提出有关发展合作社会事业的政策建议;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制订全市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社的改革与发展。
2、按照政府的授权对烟花爆竹、汽车报废与拆解、农业生产资料业务及棉花等重要农副产品和社办企业、农村商业、饮食服务业的进行经营管理,大力开拓农村市场,促进城乡经济一体化、农业产业化进程,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
3、负责指导本系统供销社组织、队伍建设和人才资源开发,不断提高农民社员和职工队伍素质,贯彻民主半社原则,加强系统的组织联合与合作。
4、负责市供销社直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保障直属单位的保值增值。
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本单位内设科室9个:办公室、财计科、人事科、合作指导科、宣教科、审计科、纪检监察室、老干科、安监科。
二、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2016年收入预算427.4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423.4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支出预算427.4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1.83万元,一般商品服务支出40.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1.44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14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25.4万元,与2015年预算相比没有增减,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他交通费11.4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