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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温馨提示

编稿时间:2021-04-02 11:12 来源:市供销社 

清明节将至,为确保市社机关干部廉洁、文明、节俭祭扫,推动全社会形成文明祭奠新风,提出如下要求:

一、带头文明祭奠。清明节期间,市社机关干部要带头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新风尚,反对铺张浪费,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营造廉洁文明过清明的氛围。

二、严明纪律要求。市社机关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三个严禁”。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的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外出旅游、探亲访友活动;严禁使用公款或指使下属单位组织春游、踏青、相互宴请等活动;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单位、个人的钱物。

三、加强监督检查。清明节期间,市社机关纪委将联合驻农业农村局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畅通信访举报平台,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发现的公车私用、违规公款消费等问题,造成重大影响的,严格落实“一案双查”。

中共岳阳市供销合作联社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