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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平江县出台政策支持乡村振兴农产品集散中心建设

编稿时间:2021-07-26 05:50 来源:平江县社 

近日,平江县供销合作联社联合平江县乡村振兴局、平江县农业农村局等18家单位出台了《关于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入驻平江县乡村振兴农产品集散中心的实施方案》,支持平江县全县范围内的农(农副)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等农业经营主体入驻平江县乡村振兴农产品集散中心。

该集散中心由平江县供销合作联社主导建设,占地41亩,总建筑面积26446㎡,共有建筑7栋,分设4个功能区,营业面积21928㎡,仓储面积2978㎡,总投资8624.4万元,预计2021年8月投入使用。

文件规定,对入驻该中心的市场经营主体(初次创业)且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履行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租金补贴5000元,同时对自主创业者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部门给予2年贴息;对符合条件的脱贫户、边缘户、监测户可享受最高5万元的乡村振兴小额信贷。另外,入驻中心的农业经营主体还可享受电商平台免费入驻、创业培训、农产品检验检测全免、水电费减免等24条优惠政策。

文件的出台,为顺利打造目前平江县规模最大、业态最全、配套最优、环境最好、最专业最标准的新型农产品交易中心项目提供了有力保障,将进一步解决山区农民买难卖难问题,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畅通城乡流通渠道,推动本县农产品流通现代化进程,助力乡村振兴再上新台阶。

(通讯员  陈佳)